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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大气采样分析仪器带您了解采样基本要求有哪些?

2020-05-08

 环境大气采样分析仪器过程的基本要求是每一次取样前,应检查取样系统的气密性,合格后方可取样。

(2)空白样品的数量应按项目监测方法标准的规定执行;如方法标准未作规定,则在同一批次中每个项目至少采集1个空白样品。

(3)平行样品的采集和要求均按项目标准进行监测。

多点采样时,每一个采样点的采样是同步的,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一致。

(5)取样前后的流量偏差应在规定范围内。

环境大气采样分析仪器

建议优先选用具有恒流和累积采样量功能的采样仪器。

(7)每月至少清洗一次取样管道,每月至少对仪器进行一次流量检查校准,误差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。在连续的长期采样中,至少每周对采样系统进行1次流量检测校准。仪表防尘滤膜及干燥剂要及时更换,一般干燥器硅胶有1/2变色则要更换。

取样结束后,应检查仪器的状态,仪器及其附件,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。计数样品数量,确认无误后,及时将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分析。

遇到受监测影响较大的雨雪天气和风速大于8m/s的天气情况时,不宜采用人工采样监测。

(10)采样点附近50米范围内不应有局地污染源,如:炉窑、小烟囱、建筑工地、停车场等,采样设备距离公路边不少于20米,距离绿树或灌木绿化带不少于15~20米。

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取样器取样时,应保持一定的距离,以免相互干扰。如普通空气采样器这样的小流量采样器,其仪器间距以1m为宜;中等流量的TSP采样器,仪器间距以2m为宜;大流量的TSP采样器,其仪器间距以3~4m为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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